科学技术处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启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4 访问次数: 字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接到北京市教委关于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推荐申报,请相关单位转发给各位老师,并按要求进行推选评审(市教委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5项)。下面是具体推荐要求:

  一、时间要求:纸质材料截至2018年9月5日(星期三)交到我处。

二、材料要求:

  1. 所推荐材料要审核以下情况:(1)对申报成果的学术水平和政治方向进行审查;(2)申报参评成果范围、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评奖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3)申报成果有无伪造材料、弄虚作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同一成果是否多处申报;(4)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5)评审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6)《申报书》中,成果简介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客观,符合学术规范。

2.《申报书》一式6份(3份原件)。《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著作和社会普及读物的申报成果提交3份原件,论文和调研报告的申报成果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以非汉语撰写并公开出版发表、确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并附汉译文。

4.申报成果的证明材料或支撑材料一式6份。著作和社会普及读物的附属材料按照成果重要信息扫描页(包括封面、目录页、版权页以及记载合作者信息的页面等类型)、结项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引用转载或采纳转化情况等依次排列,分别附在《申报书》后统一装订在一起;论文和调研报告类成果按《申报书》、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附属材料中如有报刊评论,提交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

5.《一览表》1份。用A4纸打印。

6.所有纸质材料请由各部门各学院统一上交,并做好排序和汇总,汇总表样式见附件。

  三、联系人: 江燕  杨鹏

  联系电话:64909416  64900138

  办公室地址:3C楼0111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docx

附件2:十五届北京市哲社奖申报材料.zip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